新闻原文(天津工商行政治理局官网)报导如下: 为持续深刻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等司律例范,依法推广司法赋予工商行政治理机关的法定监管职责,切实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,有效守护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。近日,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黑龙江、广东、陕西、内蒙古、浙江、山东、上海等7个省、直辖视注自治区的17家企业出产或经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。凭据卫生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农业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布告2008年第25号《关于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一时治理限量值划定的布告》、GB10767-1997《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前提》划定,沉点检验了三聚氰胺、蛋白质2项指标。了局显示,本次抽检的30个批次国产及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均通过了质量检测,抽检合格率为100%。 这次我司被抽检产品合格: 样品名称 | 商标 | 标称出产或经销企业 | 规格 | 出产日期或批号 | 贝能健2段较大婴儿配方奶粉 | pp电子 | 陕西pp电子乳品有限公司 | 400g/袋 | 2009/03/01 | pp电子金装1段婴儿配方奶粉Ⅱ (专供0-6月龄婴儿食用) | pp电子 | 陕西pp电子乳品有限公司 | 400g/袋 | 2010/01/12 |
转载网址:http://gsj.tjftz.gov.cn/system/2010/07/16/010026351.shtml/010026351.shtml |